今天烤了玉米麵包,我這次有記得照相哦,不過反正它就是一塊四四方方黃澄澄的麵包,並不特別美,所以我懶得上傳相片啦。
對玉米麵包最早的印象來自飄續集,郝思嘉在愛爾蘭苦苦想念玉米麵包,收到家鄉寄來的玉米粉時很開心,所以我一直以為玉米麵包是南方特產,直到這次決定自己動手做,順便查了一下wiki才發現其實南北都有,只是南方比較普遍,南北的玉米麵包不管材料或烘焙方式都不大一樣,我這次的食譜看來應該是北方食譜。
第一次吃到玉米麵包是在Marie Callender's〈呃,其實我好像也只在Marie Callender's吃過玉米麵包〉,熱香鬆軟,超好吃~為了把肚子留給主菜,餐前麵包我向來是盡量不吃,只有Marie Callender's是個例外,我覺得它的主菜其實不怎麼樣,可是我愛它的餐前玉米麵包和餐後甜點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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娘說:為什麼你的blog全部都是吃的。
欸,如果我說因為我認真唸書所以吃是生活中僅剩的唯一樂趣,這樣會有人相信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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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一篇來寫The Big Bang Theory或者Young Indiana Jones Chronicle好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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